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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职能介绍
 

  为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教学督导工作,适应新时期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特设立学院的内部机构-教学督导组。学院教学督导组在院长的直接领导下,对全院的教学工作进行一级督导。设组长1名,专职教学督导员和兼职督导员若干名。教学督导组的工作职责为:

  第一条 参与学院有关教学行为规范的制度建设,参与学院人才培养过程的监督,完善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机制,规划学院年度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工作原则:督与导并举,重在指导。

  第二条 督查教师课前教学材料的准备情况。督查形式以抽查为主,覆盖各专业课程。按照专业的教学大纲,对授课计划、教案、讲稿、课件等必备教学材料的撰写格式规范性、一致性进行督查。

  第三条 对教师的课堂教学活动进行监督、评价与指导。对各类课程(即:理论课、实验课等)实施随机听课制。听课形式为小组听课和集体听课相结合。对教学上存在严重性问题的任课教师,现场及时与教师本人沟通,提出改进建议,并协调教务处、系部实施多方参与的跟踪复查。

  第四条 参与学院的教学秩序、教学水平、教学质量的检查活动。参与学院教务处组织的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工作;参与学校组织的教学竞赛、教研项目等活动的评价工作;参与学院或系部教研室的课程教学改革研讨活动,对教改方案提供指导性意见;参与学院对新进教师实施的授课前教学准备以及课堂教学设计技巧等方面的培训与考核。参与学院对任课教师的年度教学情况的综合性考核与评价。

  第五条 完善信息反馈与表彰机制。通过不定期约谈交流或座谈会以及听课现场沟通等形式,了解教师、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导反馈意见及时向教师个人、及相关教学管理部门反馈,定期通过督导简报或教学工作会议对外发布阶段性的督查总结,表彰教学工作做得好的教师,推广有特色的课程教改经验。

  第六条 建立与兄弟院校间的学习交流制度。参加教育部或职业院校协会主办的教学督导方面研讨与培训会,走访在教学督导管理方面领先的职业院校,吸收并内化他家之长,及时调整教学督导的工作方法,使之适应新的“管办评分离”背景下的高职院校内部督导机制,有效促动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