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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概况

  组织人事处作为党委的组织部门和行政的人事管理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在党委领导下,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承办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工作事项。

  2.负责党员教育与党员管理工作;负责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负责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3.负责党校工作。组织开展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4.在党委领导下,负责干部的选拔、任用和调配工作。

  5.负责学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学院组织、人事方面的制度建设工作。

  6.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工资管理和各项津贴、福利的审核工作。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退职等相关手续;办理评残、抚恤等相关事宜。

  7.负责职工的教育、管理、培训、考核和奖惩等工作。

  8.负责拟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学院师资引进、培养与管理工作。

  9.负责修订和完善师资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以及校级及以上各类人才培养工程骨干教师选拔、培养与考核工作。

  10.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评聘的组织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新进人员培训和转正定级等工作。

  11.负责组织、人事信息管理;负责完成各类组织、人事统计报表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12、承办学院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