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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简介

    学生工作处在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学生处下设:学生管理科、资助管理中心、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和国防教育办。

    学生处主要职责:

    一、制定全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分析学生思想动态,制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措施并督促实施。

    二、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教育部令第41号),制订学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督查工作。

    三、负责组织指导学生开展各项全院性的德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好学生军训、应征入伍等工作。

    四、负责学校校风、学风、班风建设。

    五、负责对辅导员的选聘、管理、业务指导、培训、考核、奖惩的工作。

    六、负责学生的评优表彰工作审定。

    七、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各级奖助学金的管理、评定和发放工作。

    八、负责指导各系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对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工作。

    九、负责接待处理有关学生问题的来信和来访、违纪学生申诉工作。

    十、协助教务处做好教学督导、课堂教学秩序的管理工作。

    十一、协助总务处大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工作。

    十二、完成院党委交代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