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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补考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8-01-24 12:33:40 点击:
 

教字〔2018〕4号

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补考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将组织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工作,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补考时间安排: 3月11-16日。其中3月11日教务处组织集中考试课程的补考,3月12-16日由各系、部自主安排部分课程。2015级管理系与信艺系学生因顶岗实习的原因,未参加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的补考,也安排在此时间段内完成

2、根据院字[2010]38号“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公共选修课40-59分安排补考,40分以下重新选修(不包括慕课课程)。考试名单包括所有考试未及格课程以及正常办理了缓考手续的学生,考试作弊、缺考、旷课超学时、未注册的学生不予补考。

3、补考试卷3月6日前提交文印室印刷;

4、补考时学生必须带证件入场,由监考教师核对准确,学生签到后方可发给试卷,签到表中未包括的学生不予补考。考试时单人单桌,同一考场含多门课程的由监考教师指定不同区域让学生考试;同一学生参加多门课程补考的可在完成一门后继续作答余下课程。严禁出现替考、作弊等违纪现象,否则将给予严肃处理。

5、必须按时参加补考,无故旷考者,不再单独安排补考。

6、考试前二十分钟监考教师至教务处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后将试卷送至教务处,由系、部教学秘书领回组织批阅;3月23日前将成绩录入正方教学管理系统。

7、补考学生名单将以电子档形式发至各系部教学秘书,由各系部辅导员负责将考试安排通知到每一位学生。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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