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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8-04-25 08:27:57 点击:
 


 

 

 

教字201811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第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系部、部门:

根据《教学检查制度》(院字[2010]134号)要求和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定于9-11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教务处组织,各系(部)自查和学院检查相结合

二、组织实施

1.成立学院期中教学检查组。

2.院检查组负责检查各系(部)(分成五个小组,系/部主任为组长,期间抽时间到相关系部检查、督促;教务处统一安排及调度),系(部)负责检查各教研室及教师。

3.教务处负责教学检查组织安排、抽查和检查结果的通报。

    三、检查内容(常规)

1.教学秩序:重点检查、总结任课教师贯彻落实教育部“课堂教学管理相关要求”情况;检查统计教师停(调)课、请假情况,督促只停不补现象

2.学生座谈会:通过学生座谈会,掌握教风学风状况,对反映较多的问题建立“清单”、限期整改,涉及到其他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报分管院领导。

3.晚自习、晨读/练:检查2017级各专业班级晚自习和晨读/练情况,摸清状况,查摆不足,改善提升。(学生处牵头,系部学工队伍参加,教务处参与)。

4.教研室工作:重点检查教学计划落实情况、信息化手段使用、教学方法改革,以及教学工作的诊断与改进任务的学习、思考、计划与实施;各系(部)教研室互查(教研室主任牵头,专业带头人与培养对象参与),教研室互查前,召集参与者开会布置,统一要求,教学主任们参加。时间:5月3日—4日,检查、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5.期初教学检查反馈的问题,包括督导组反馈的问题整改和建议落实情况。

6.技能大赛:汇总系部技能大赛结果,并总结赛事组织的经验和不足。

四、教学管理优化及提升专项工作(重点)

1研讨、制定教学检查标准、修订完善课堂教学管理与教学事故认定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检查内容及标准,教务处同督导组、诊改办一起组织教师座谈会,共同商讨期初、期中、期末三期教学检查的具体内容与标准,明确相关检查细则与标准。为贯彻落实好教育部有关“规范课堂教学管理,提升教学质量的要求”,修订完善课堂教学管理规范和教学事故认定办法等制度。

2.人才培养方案优化研究

教研室通过开展社会调研、分析各专业历年课程设置及技能大赛参赛获奖情况,着手开展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准备工作。教务处将通过座谈会形式,对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中公共基础课程的设置进行讨论及初审。公共课程设置需要相关系部、部门提供最新的政策性文件作为支撑。

3.组织好2018年度信息化大赛

督促系部信息化教学决赛初选赛的组织实施;谋划组织好学院信息化教学大赛决赛,具体见《关于举办我院2018年度信息化教学大赛的通知》(院教字〔2018〕26号),通过备赛、比赛情况,总结系部信息化教学现状和推进办法,为省赛、国赛选拔与推荐提前做好各项准备。

五、检查要求与总结

请各系(部)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详细计划,深入检查(务求做到任课教师、教研室、赛项等全覆盖),掌握本系(部)的教学工作基本状况;结合本系(部)教学工作实际,重点开展特色检查,查摆不足,总结成绩。

各系(部)按照上述要求进行书面总结,总结要有数据、有案例,意见或建议要具体。期中教学检查材料按照提交材料目录于518日前报送教务处。

教务处

  2018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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