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 联系我们 |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8级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8-09-19 09:50:35 点击:
 

教字〔2018〕28号

关于2018级新生复查和学籍

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与《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18〕32号)精神要求我院将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组织招生办公室、各系、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把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学籍电子注册作为秋季开学的重要工作,加强学生、招生、教务、纪检监察和各系、部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严密程序,严格把关,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及时有序地完成。

二、各系、部要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切实做好新生资格复查工作,复查的主要内容:

①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②所获取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④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⑤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各系、部不得将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审核录取的学生留在学校学习。已经注册学籍的,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学籍,杜绝任何学籍学历遗留隐患。

三、在复查工作中如发现学生本人信息、照片有疑问的,应保留相关材料并及时报至教务处。学院必要时可通过调阅档案核对信息、学生高考试卷核对笔迹等手段进行复核。凡是依靠造假材料取得报考资格、冒名顶替、体检或其它舞弊等弄虚作假嫌疑的学生,经查实后将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一项严肃且涉及面较广的工作,各系、部应充分认识该工作的重要性和及时性,要对新生入学资格严格复查、把关,要对每一位学生反复宣传到位。新生学籍信息复查后经学生本人确认,一经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改。实行谁经办谁负责的责任制度,要求各班辅导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保证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顺利完成。

五、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结果是学生毕业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重要审核依据,各系、部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学生基本信息名单,由辅导员督促学生本人核对个人信息,并实行逐级签名责任制,谁签名谁负责。核对表于9月27日前完成上交教务处。

六、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于10月12日前完成,各系、部联系人将复查结果报至教务处,由教务处汇总后在学信平台进行电子注册新生学籍。

 

 

                                              教务处

                          2018年9月19日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