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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调、停、补、代课手续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2-09-25 10:48:00 点击:
 

各系(部):

为有效简化和优化办事流程,根据《关于排课、调课、停课、补课的管理规定》(院字〔2012〕6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办理调、停、补、代课手续规范如下:

 一、办理流程

1.教师申请:需提前提出申请,登陆教务系统按要求准确填写课程调整的详细信息(不需要打印),填写并提交《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调课申请单》(下称调课单)。

2.系(部)审批:《调课单》经教师所在系(部)主管领导审核通过并签字。

3.教务处审批:《调课单》经教务处长审核通过并签字,教务科接《调课单》后,审核信息准确后予以正式通过。

4.调整通知:课程调整结果由系(部)安排任课教师负责通知学生。

二、办理说明

1.调、停、补、代课手续,由教师本人或教学秘书办理,或委托其他教师代办。《调课单》交系(部)留存,复印件同时交教务科、学生所在系(部)各存一份。

2.课程调整最终审批结果,以教务处审核内容为准。未经教务处核准的调、停、代课,根据《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院字〔2010〕137号)文件规定予以处理。

3.正式课表发布后,如需要长期变更课表的,提交《调课单》,不需要登陆教务系统申请。

4.如遇全校性停课后需补课的,或课表课时少于计划课时需补课的,登陆教务系统提出申请,通知教务科予以通过,并在系(部)登记确认。

5.如教师因公因私或其他原因需要临时调整课表的,登陆教务系统提出申请,填写提交《调课单》。

6.如正在上课时发生教室设备损坏、有人生病以及室外体育、实训课遇雨雪天气等突发情况,教师可当时更换上课教室,但要及时报告学生所在系(部)教学秘书,系部予以登记后,在下月初统一报教务处。

7.如教师因病或其他原因请假超过2周的,由系(部)安排其他教师临时替换上课,保障教学计划顺利完成,提交《调课单》,不需要登陆教务系统申请。

欢迎广大教师对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反馈。联系方式:5147995、5145436。

 

附件调课申请单.doc 

教务处

201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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