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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征订教辅资料管理的规定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4-02-26 08:57:00 点击:
 

教字〔2014〕6号

 

关于教师征订教辅资料管理的规定

 

各系、部、处室: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省属院校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通知》(财库20132596号)的规定,为规范我院教辅资料征订和使用秩序,特制订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教辅资料的征订、使用管理的规定:

一、学院建立教辅资料审查、审批制度。各教研室、系部、教务处要对教师使用的教辅资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教辅资料的质量,保障所使用的教辅资料是由正规出版部门公开发行的配套正版教辅资料。

 二、各系、部、处室所订教辅资料必须经由教研室主任推荐,经系主任审核、教务处长审查,分管教学院长审批后,由教务处统一汇总后征订,严禁教师个人征订教辅资料。

三、规范教辅资料的征订渠道。学院征订的教辅资料必须来自正规的渠道,一般向学院招标的教材供应商征订,严禁向无证经营的单位和个体书商征订教辅资料。

四、加强监督管理,落实阳光财务管理制度,严禁在教辅资料征订过程中收受回扣。

 

                               教务处

                     O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教辅资料征订申报表

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教辅资料征订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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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主任推荐意见


系主任审核意见


教务处长审查意见


分管教学院长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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