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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7级新生学生证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7-09-18 14:46:24 点击:
 

教字〔2017〕28号

关于发放2017级新生学生证的通知

各系、部:

学生证是表明学生身份的有效证件,入学新生应及时办理学生证,请各系、部辅导员每个班级指派的一名学生,参加9月19日中午12:00在1104举办的培训会,培训学生证信息填写,并领取学生证。填写和使用学生证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使用黑色墨水笔填写各项内容,字迹端正、内容准确,严禁使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不得涂改。

   2、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粘贴端正(不要大头贴)。

   3、学号按学院统一编号填写,入学时间、发证时间统一填写“2017年9月”,年级填写2017级,证号填写与学号一致。

4、家庭住址具体到“×省×市×县”,乘车区间填写的是学生回家乘坐火车,家庭所在地最近的火车站名称,不得随意更改。因家庭地址变更,乘车区间填写非生源地的,应有父母至少一方在该地工作或生活的证明(如暂住证、户口本等)到教务处办理。

5、学生证内容填写不规范、涂改、乘车区间随意填写者不予办理,请辅导员根据新生报到数据仔细把关,安排专人统一填写,确保学生证填写清晰、规范。

6、根据《2017年学生信息》电子表,辅导员统计本班学生乘坐火车的电子数据(合肥本市或不需乘坐火车的学生不包含在内), 购票区间(家庭)需按照铁道部规定的标准车站名称进行填写,否则,可能影响购买优惠火车票。购票区间(家庭)指学生家庭所在的城市、县或县级市的火车站名称,可提前在12306网站上查询有无该火车站名称。电子数据于10月20日前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在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以下简称优惠卡)中写入学生身份的相关信息,以便验证学生身份,方便学生购买学生票。

7、学生证与优惠卡的首次发放、使用、充磁免费,请学生妥善保管,使用时应避免折叠、遇水,不能和手机、银行卡等有磁性的物品长时间放在一起,远离磁场,否则容易损坏。补办学生证和优惠卡需缴纳工本费。

学生证填写完毕后,请各系、部辅导员指定2名学生统一送至教务处核实,9月29日前办理完盖章、注册手续。以后每学期入学时都应办理学期注册手续。其他未尽事宜可致电教务处。

 

 

                  教务处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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