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 联系我们 | 
 
首页 > 业务指南 > 学籍学历 > 正文
关于发放2016级新生学生证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6-09-19 11:50:00 点击:
 

教字〔2016〕35号

关于发放2016级新生学生证的通知

各系、部:

    学生证是表明学生身份的有效证件,入学新生应及时办理学生证,请各系、部辅导员每个班级指派一名学生于9月23日下午四六级报名培训会后,到教务处集中领取学生证。填写和使用学生证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使用黑色墨水笔填写各项内容,字迹端正、内容准确,严禁使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不得涂改。

    2、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粘贴端正(不要大头贴)。

    3、学号按学院统一编号填写,入学时间、发证时间统一填写“2016年9月”,年级填写2016级,证号填写与学号一致。

    4、家庭住址具体到“×省×市×县”,乘车区间填写的是学生回家乘坐火车,家庭所在地最近的火车站名称,不得随意更改。因家庭地址变更,乘车区间填写非生源地的,应有父母至少一方在该地工作或生活的证明(如暂住证、户口本等)到教务处办理。

    5、学生证内容填写不规范、涂改、乘车区间随意填写者不予办理,请辅导员根据新生报到数据仔细把关,安排专人统一填写,确保学生证填写清晰、规范。


    6、根据《2016年学生信息》电子表,辅导员统计本班学生乘坐火车的电子数据(合肥本市或不需乘坐火车的学生不包含在内), 购票区间(家庭)需按照铁道部规定的标准车站名称进行填写,否则,可能影响购买优惠火车票。购票区间(家庭)指学生家庭所在的城市、县或县级市的火车站名称,可提前在12306网站上查询有无该火车站名称。于10月10日前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在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以下简称优惠卡)中写入学生身份的相关信息,以便验证学生身份,方便学生购买学生票。

    7、学生证与优惠卡的首次发放、使用、充磁免费,请学生妥善保管,使用时应避免折叠、遇水,不能和手机、银行卡等有磁性的物品长时间放在一起,远离磁场,否则容易损坏。补办学生证和优惠卡需缴纳工本费。

    学生证填写完毕后,请各系辅导员指定2名学生统一送至教务处核实,办理盖章、注册手续。以后每学期入学时都应办理学期注册手续。其他未尽事宜可致电教务处。

 

 

                                                 教务处

                                              2016年9月19日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