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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对省级实习实训基地项目和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日期:2018-05-24 16:03:00   来源:    点击:

各系部(处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项目、省级实习实训基地项目和《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任务)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56]号),现对本年度省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和《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项目(任务)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二)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三)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四)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五)项目经费的落实、管理与使用情况。

二、检查方式

(一)学校自查。5月31日前,由各项目负责人对照任务书(建设方案),对各自承担的项目(任务)进行认真自查,并提供2015年至2018年项目进展报告支撑材料(电子版或纸质版扫描件),于5月31日前报科研办。学院科研办负责撰写自查报告并上报教育厅质量工程办公室。

(二)实地检查。省教育厅将于6月中下旬组织检查组对部分项目进行实地抽查(具体检查安排另行通知),主要是听取学校有关职能部门、项目负责人汇报,查阅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建设方案执行、资金管理和使用等相关资料,查看项目实际运行情况。

(三)有关要求。各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在认真做好自查工作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做好抽查工作。要根据检查内容准备相关自查材料、汇报材料和相关资料,材料、数据要确保真实准确。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项目、省级实习实训基地项目和《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任务)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docx



科研办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