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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登记、归档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10-19 13:46:29   来源:    点击:

各系(部):

近十年来,我校积极承担了科技系统、教育系统及其它部门等各类科研项目,广大教职工为我校教学研究、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科研管理水平、规范科研行为,根据我校科研管理规定,结合安徽省审计制度要求,学校决定从即日起集中对2009年以来立项的我校作为项目主持单位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进行登记、归档。具体要求如下:

一、登记、归档范围

1、2009年以来立项的已经结题、尚未结题的安徽省科技厅各类项目,安徽省教育厅、其它厅局和学会等机构的各级各类纵向、横向科研项目;

2、2009年以来立项的已经结题、尚未结题的校级科研项目。

二、项目分类

1、安徽省科技厅科技计划、软科学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等各类项目;

2、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自然科学、人才基金等各类项目;

3、安徽省旅游局等其它厅局,安徽职教学会等各类协会、学会机构项目;

4、校级人文社科、自然科学等科研项目。

三、上交材料

1、项目批文(包括项目通知及附表);

2、项目任务书(无任务书的、提交申报书,横向课题合同书或协议书);

3、项目验收证书或结题报告(已结题项目);

4、提交延期证明或延期申请表(已办理延期结题项目)。

四、工作进度

1、项目负责人按照各级各类项目登记、归档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截止时间到2017年1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2、各系部教科研成果统计报表提交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五、工作要求

1、凡是逾期没有登记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以及没有按照归档要求提交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上述材料的,在项目申报、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晋级等方面科研部门将不予认定。

2、各项目负责人接到通知后,请及时办理项目登记、提交上述材料;已经办理过登记或已经提交部分材料的项目,科研部门在整理归档后,将通知具体人员补交所缺材料,逾期不办理的,将不予认定。

3、请各系部负责人积极督促项目负责人完成上述要求。同时,统计2009年以来的本部门教职工(包括行政兼课教师)论文、教材、专著、专利等教科研成果情况,统一报送科研部门,并做好系部教科研成果归档工作。

科研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