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联系我们 | 

关于做好我院2017年度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11-10 11:14:18   来源:    点击:

各处室、系、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人[2017]3号)精神,2017年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工作全面展开,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以师德、学识、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加强综合考核,审慎、稳妥、细致地做好2017年的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

二、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按《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09〕2号)、《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或《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2号),(《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院人字〔2015〕71号)执行。

三、有关申报注意事项

(一)关于岗位设置。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的岗位设置方案和实施方案精神,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在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和结构比例范围内推荐评审。坚持职岗一致的原则,在申报人申报的学科与所从事的工作相同或相近的基础上,进行对岗推荐。

(二)关于教学工作量核定。教学工作量指课程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工作量,以教务处安排的课表为准。由学院教务处负责核算与认定。

(三)关于任职时间的计算和取得奖励的时限。申报人任现职时间截止到201712月31日。取得各种业绩、获得各种奖励的起始时间为申报现职业绩成果截止时间的次日,截止时间为20177月31日。届时申报人必须提交取得业绩、获得奖励的正式文件、证书等资料。

(四)关于教学科研成果审核。为确保申报人员教学科研成果的真实性,为评审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申报人员的论文、著作、课题、科研、教学获奖证书等各类成果材料需经教务处、科研工作办公室审核盖章后方可作为个人申报材料上报。其中申报人员的论文要在“论文检索数据库”上进行查询,由图书馆技术部在查询目录上盖章并出具检索验证报告。

(五)关于论文检索问题。所有参评的三类及以上论文(三类论文中本科高校学报除外)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合肥工业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理工类)、安徽医科大学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医学类)和省科技情报所出具的检索(查收查引)证明。同一篇文章被不同的检索系统检索,只提供一个检索结果;同一篇文章被同一检索系统不同版本检索到,在申报时以论文发表当年期刊源所在类别为准。

(六)关于代表作学术相似性检测及鉴定问题。为净化学术风气,加强学术道德建设,代表作送专家鉴定前要先到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检测结果(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一览表)作为评审时重要参考,检测结果有效期两年。对于文字复制比超过30%的,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鉴定,提出是否推荐的意见。检测工作由组织人事处负责,申报人须于1113日前提将送鉴材料交至组织人事处师资科。

(七)关于外语、计算机要求。申报人必须按规定持有相应级别且有效的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符合免试条件的须于11月14日前到组织人事处办理外语、计算机免试证明。

(八)关于继续教育。申报人必须完成任期内每年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任现职以来,年均不少于72课时,其中2016年、2017年,年均不少于90课时且公需科目不少于三分之一专业课目不少于三分之二。申报人须于1115日之前带继续教育完成证明材料到组织人事处完成审核验印。

(九)关于考核要求。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考核须为“合格”以上,教学考核情况由系部和教务处统一填写,其中,教研室同行评价、系领导评价由系部组织,学生评价、教学管理部门评价等由教务处组织填写。年度考核情况由组织人事处统一填写。

(十)关于材料报送要求。

除《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附件3)外,其他所有申报材料,只收复印件。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各系部在送组织人事处审核材料时必须提供申报人的所有原始材料,并将申报者原始材料最后留存组织人事处,以便评审时专家调阅。

各种表格既适用高校教师,也适用高校实验技术人员。

申报高教系列职称者需提交以下材料,其中,第3-10项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人员要按统一要求顺序,将所有申报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装订规范美观。

1、《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2份

2、《高教系列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一式25份

3、《申报人诚信承诺书》

4、各种证书复印件,包括: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免试证书)、学历(位)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科研成果证书、获奖证书等

5、《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

6、述职报告及其评议意见的复印件

7、承担科研、教研任务的项目书复印件

8、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复印件(含版权页)

论文由学校科研部门负责检索,并出具有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的检索报告

9、申报教授职务者提供学术讲座及指导研究生或青年教师材料复印件

10、《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一览表》及检测单位出具的每篇代表作《学术文献相似性检测报告单》复印件

11、代表作鉴定材料单独装袋,写明姓名、学校、学科和申报职务。

四、申报程序

(一) 个人申请。申报人员应对照文件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安徽中澳学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请表》,于1115日前交本人所属系部,同时报组织人事处。

(二) 系部初评。各系部经过“公开、展示、考核、评审、推荐”等过程初评推荐出来的各级别人选书面推荐意见及其他申报材料,于1127日前报组织人事处。

(三) 部门复核。经系部推荐后,相关部门对《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中专业技术工作量及完成效果等内容审核确认,1130日前完成。

(四)学院终审。在系部推荐、部门复核的基础上,学院评委会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学院评委会评定的推荐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根据公示情况,组织人事处将推荐结果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五)报送材料。125日,组织人事处将最终确定推荐人的材料上报联合评审会

五、工作安排

1110  学院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布置2017年职评工作相关事项;各部门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和政策,并传达至每一位教职工。

1110日至1115   个人申报;准备申报材料。

1116日至1122   系部审核。

1123日至1127   职能部门审核。

1128日至1129    学院评委会审核,确定推荐人并进行公示。

125日至126   院长办公会决定最终推荐申报人选。

127              组织人事处上报材料。

六、说明

(一)所有申报材料均在组织人事处网页下载栏目下载。

(二)《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打印时要用A4纸、双面打印,用浆糊或脱水粘贴,不得使用订书机装订;《高教系列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表》用A3纸打印;其它材料统一用A4纸复印或打印,以便统一装订成册。

(三)申报材料由系部按规定时间统一报送,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组织人事处

2017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