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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澳学院图书馆借阅制度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9-08-28 10:02:02 点击:
 

 

图书馆教职工、学生借阅制度

 

图书馆是学院的文献信息中心,为教学和科研提供文献服务是图书馆的主要任务之一。为了提高馆藏文献利用率,更好地为广大教职工和学生读者服务,特制定图书馆借阅制度如下。

第一条 我院正式教职员工,经图书馆验证身份信息并在文献管理系统中登记,即可凭一卡通借阅图书。

第二条  我院正式录取的学生,由教务处提供录取名单,图书馆在文献管理系统录入后,即可凭一卡通借阅图书。

第三条 读者离校(学生毕业、结业、参军、退学、休学、教职工离职等)须还清所借图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第四条 图书借阅规则

(一)读者借书册数和期限

读者

类型

正常借期

限借册数

最大续借次数

续借

时间

学生

30天(不含寒暑假)

6册

(文学类书

限3册)

1次

30天

教工

90天(不含寒暑假)

10册

1次

90天

    (二)一卡通是办理图书借阅手续的唯一凭证,请读者妥为保管。借书时须持本人一卡通办理。一卡通若丢失请立即挂失,挂失前的一切借书记录由读者本人负责。

(三)书库实行开架借阅,阅后不借的图书要放回原位。借书时请注意核对书名与计算机屏幕显示是否相符,如有不符请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

(四)读者借书时应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如发现应立即交由工作人员查验并加盖破损章以明确责任,否则由读者本人负责。

(五)除普通图书外,其它馆藏的报刊、期刊等,一律不外借。有特殊情况请与工作人员说明。

(六)借出图书如因教学、科研或其他原因急需时,图书馆有权收回,事后读者可再行借阅。

(七)读者出库时,如遇到监测仪报警,请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不得拒查。

第五条 图书逾期、污损及遗失的处理办法

(一)图书馆的所有图书均属国有资产,未办理借阅手续,不得擅自带出书库。

(二)本馆借阅图书逾期按日收取滞纳金。一般图书超期,每册按0.10元/日计费,逾期费用上限为20元。凡逾期未还者,暂停其借书权限。

(三)读者不得涂抹、勾画、裁剪、污损图书,违者视图书损坏程度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通报其所在系部从严处理。

(四)读者所借图书,如有遗失,须在应还日期之前向流通部报告,赔偿原版图书并缴纳图书加工费2元/册。否则须按以下情况赔偿:

2000年(含)后出版的图书:按原价2倍赔偿;

1991年至1999年出版的图书:按原价3倍赔偿;

1980年至1990年出版的图书:按原价8倍赔偿;

1980年之前出版的图书:按原价×(当前年-出版年)赔偿;

多卷(册)图书原价按整套图书的总价计算。此处多卷(册)图书指:同一种著作分为若干卷册出版的图书。各分卷册是该书的一个组成部分,围绕某一明确主题来构造编撰内容,分卷册图书间具有系统性、严密性、逻辑性。

(五)遇有特殊情况的,由流通部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

第六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图书馆所有。

第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澳学院图书馆借阅制度PDF格式下载:

中澳学院图书馆借阅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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