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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名!合肥市公安局公开招聘!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3-06-16 15:53:10 点击:
 

合肥市公安局2023年第二批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合肥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43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543名辅警。其中,市公安局249名,瑶海分局60名,蜀山分局28名,包河分局110名,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16名,新站分局38名,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42名。具体岗位及相应条件见《合肥市公安局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表》(附件1)。


请报考人员仔细查看岗位表中的相关条件,根据自身的专业、身体等条件合理报考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心理健康。有较好的群众沟通能力。服从工作单位安排与分配,具有良好职业操守;


4.五官、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传染性疾病、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纹身;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及以后出生);


省级(大军区级)以上比赛获得前三名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及以后出生);


服役满5年及以上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以下(1990年7月及以后出生);


服役满8年及以上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及以后出生);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与工作能力;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9.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于刑事处罚、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为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现役军人;


1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2.合肥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曾是合肥市公安机关辅警,合同期未满离职,截至报名时未满2年的(2021年6月及以后)。曾被合肥市公安机关聘用但未入职,截至报名时未满2年的(2021年6月及以后);


13.参加合肥市公安局2023年第一批辅警招聘,并且入围政审考察环节的考生(如有违反,按照违反诚信原则作相应处理);


14.聘用时不能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15.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1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辅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公安民警和在职辅警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报考该民警、辅警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1.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考生如凭辅修专业报考,须取得教育主管部门认证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一致。


2.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3.岗位条件和要求中“大专及以上”指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本科及以上”指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4.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招聘实行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合成、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其中: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 


考察采取多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对考生资格、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的综合了解,并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陆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报名,填报报名信息前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统一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9:00至6月19日12: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考人员只可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初审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至6月19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6月20日12: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可于6月29日9:00后从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安辅警综合知识》一科。


《公安辅警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分值为100分,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23年7月1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3.笔试加分项:获得县级以上政府颁发的“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可加5分。


4.笔试结束后,将于10个工作日内在相关报名网站公布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5.考生有缺考、违纪或成绩为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已缴费但未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费用不做退回。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相关报名网站公告为准。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提交报名资格证明材料。报名资格证明材料须包括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各1份,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式1份(现场自行登陆学信网查询,工作人员审核)、通过相关报名网站上打印的《合肥市公安局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1份、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个人征信报告(详细版)原件1份以及笔试准考证。


2.属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但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填写完整并盖章齐全)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各1份。


3.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4.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四)体能测试


1.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通过相关报名网站进行公告。


2.体能测试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等文件规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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