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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工会委员会以及各岗位工作职责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1-11-18 11:10:00 点击:
 

学院工会委员会职责

 

学院工会委员会是学院党委领导下的、教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学院联系全体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是广大教职工利益的代表。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学院工会将全面履行如下职责

(一)贯彻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略,切实保持和增强工会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团结广大教职工,引导教职工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科技特色鲜明的技能型高水平大学。

(二)自觉履行教育职能,发挥工会的自身特点和优势,教育教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对教职工的政治引领和思想教育,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活动,提高教职工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化素养。

(三)贯彻《教师法》《教育法》和《工会法》,努力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为教职工说实话、办实事,发挥好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四)切实履行民主参与职能,组织和代表教职工参与学院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工会是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作用,认真落实教代会的职权,做好教代会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

(五)弘扬劳模精神,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有关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宣传和服务工作。

(六)组织开展教职工文化活动和体育活动,丰富教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关心关爱教职工的工作与生活,做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和慰问工作。

(七)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保护女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引导女教职工树立自尊、自信、自主、自强精神,在学院各项工作中发挥主人翁作用。

(八)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组织工会干部学习《工会法》及相关法律和上级工会有关文件,努力提高工会干部的综合素质。严格执行工会财务制度,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做好工会各类档案资料的归档、保管工作。做好会员会籍管理工作,及时更新会员信息,确保会员信息的准确性。

(九)完成上级工会和学院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


院工会委员会岗位职责

 

工会主席(1名)

1、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履行工会法人代表职责,主持工会全面工作;

2、负责审核工会年度工作总结,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好工会委员的分工,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检查工会工作,定期检查工会计划的落实情况;

3、根据《工会章程》组织筹备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委员会代表或委员的选举工作,组织起草工作报告,并向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4、加强工会队伍的建设,组织培训工会干部,保证工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5、发挥工会的教育职能,做好教职工政治思想工作,协助学院做好教师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

6、执行教代会的各项决议,积极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

7、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了解教职工的思想、生活状况,反映教职工意见和建议,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更好地为教职工服务,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8、负责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组织工作,推动落实学院计划,落实代表提案,组织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要求的各项工作;

9、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保障教职工的生活福利,依法收管用好工会经费和财产。

10、组织完成学院党委、上级工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工会副主席(2名)

1、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协助主席主持工会日常事务,依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抓好工会的常务工作;

2、协助工会主席起草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及工作报告。组织实施工会各项工作的落实,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议,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和归档工作,负责协调工会与有关部门的关系;

3、协助主席组织筹备会员代表大会和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起草工会工作报告,组织各分工会委员的选举及健全工会的基层组织,检查大会决议、提案处理的落实情况;

4、协助主席制定院工会年度经费预算及职工年度的“年节福利”招标采购、发放等相关事务。

5、负责协调落实各分工会的相关工作,确保各分工会组织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6、组织工会委员会、各分工会主席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工会精神,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7、负责创建“职工之家”活动,深入实际,组织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学院领导反映,更好地为教职工服务,维护教职工利益和合法权益;

8、积极完成上级工会组织的职工技能比赛等事务,认真做好评先推优评选工作,及时向上级工会推荐劳动模范、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并做好先进经验的总结、推广和表彰工作;

9、完成学院党委、上级工会布置的其他工作。

 

组织生活委员(1名)

1、做好发展新会员工作,对会员进行工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教育,进行工会工作的性质、地位、方针、任务及其作用的教育,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教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2、管理会员会籍,做好会员的档案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并掌握会员基本信息,承办新会员的入会手续;

3、深入职工群众、关心和听取教职工对生活、福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接待会员和教职工代表的申诉,并及时向工会领导和学院有关部门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做好意见反馈工作,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为教职工做好事、办实事;

4、关心教职工生活,教职工遇有重大事情时根据情况做好慰问工作。了解建立困难教职工档案,向工会提供困难补助名单,协助做好帮困扶贫工作;

5、抓好各工会的组织建设,有计划地做好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6、做好筹备校教代会的组织工作及休会期间的传达贯彻落实工作。

7、及时协助工会财务做好工会会费的收缴工作;

8、积极配合文体委员完成上级工会组织和院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9、完成工会布置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宣传委员(1名)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工会的指示精神;

2、围绕学院工作,配合院工会做好宣传工作和教职工相关培训工作;

3、负责落实工会网站有关工会工作法律法规、工会制度及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及时发布工会的信息、动态、简讯等;

4、协助做好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工作报告,负责宣传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性质、任务、地位和作用,以推动学校的民主管理;

5、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如专题报告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支持学院其他各部门的活动等;

6、协助做好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宣传工作;

7、负责工会的会议记录;

8、完成工会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文体委员(1名)

1、协助院工会制定年度文体工作的计划与预算工作;

2、做好业余文体团队的活动与建设,并选拔人员积极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类文体比赛活动;

3、开展经常性的、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组织广大教职工开展群众性全民健身活动,活跃教职工业余生活,不断增强教职工体质;

4、完成各项文体赛事的赛前、赛中、赛后的组织工作;

5、配合制定各项文体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和奖励办法;

6、组建采购工作小组,积极完成文体活动用品的购置和保管,做到规范行事、责任到人,手续完备;

7、完成工会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财务委员(1名)

1、依据《中国工会章程》第三十九条规定:工会资产是社会团体资产,中华全国总工会对各级工会的资产拥有终极所有权。工会经费、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办法以及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制度,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凡财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开支项目要经集体讨论决定。

2、工会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办理工会预算、决算。工会经费收入支出管理依据《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执行。

3、根据各项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各类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填制记账凭证;

4、记账凭证的填制要完整、数字准确、情况真实、账目清楚,内容摘要文字要求简洁、清楚;

5、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保证凭证、帐薄报表、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坚持各项资金、财产增减变动及财务收支的合法性;

6、做好全年的预算、决算报表,进行会计分析和事业收支效益,促进管理和增收节支,完成上级工会组织交办的年度报表填写与申报工作。

7、全面、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各方面的会计资料,及时地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

8、完成上级工会组织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出纳员(1名)

1、负责工会货币资金业务,办理银行结算、现金收支、管理库存现金及各种票据。

2、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保管有关印章、银行Ukey、空白收据,以及其他重要文件。

4、按顺序汇总原始凭证并编号,按时传递凭证,保证原始凭证完整性。

5、其他工会事项。

 

 


工会经审委员会岗位职责

 

工会经审委员会的岗位职责

1、对工会各项经费的收支和财产管理进行审查和监督;

2、协助工会组织管理、使用工会各项经费;

3、审查工会经费年度预算、决算的编制和执行;

4、审查工会经费的收入状况,保证工会经费按时入账,按时上缴;

5、工会组织变动时或工会财务工作人员变动时,负责监督办理交接手续;

6、宣传国家的财经政策和工会的财务管理制度;

7、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指导

工会经审委员会主任(1名)

1、组织管理工会经审委员会正常运行;

2、协助工会主席组织管理、使用工会各项经费;

3、总体审查工会经费年度预算、决算的编制和执行;

4、负责审查工会经费的收、支状况,保证工会经费按时入账,按时上缴,按规定支付;

5、宣传国家的财经政策和工会的财务管理制度;

6、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指导;

7、工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工会经审委员会副主任(1名)

1、协助工会经审委员会主任工作;

2、负责审核每笔工会经费收支的合规性;

3、组织年度工会经费审计工作;

4、宣传国家的财经政策和工会的财务管理制度;

5、工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工会经审委员会委员(1名)

1、协助工会经审委员会主任工作;

2、负责审核工会职工福利和活动的具体单据的合规性;

3、负责指落实工会福利和活动的预算与执行前期协调;

4、负责监督工会福利的发放;

5、宣传国家的财经政策和工会的财务管理制度;

6、工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女职工委员会岗位职责

 

1、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保护女教职工的身心健康,有计划地为女教职工办实事;

2、监督学院及有关部门贯彻有关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和制度,组织和代表女教职工参加学院的教学、科研等诸方面的民主管理;

3、做好关爱帮困工作,加强工会女职工工作的理论政策研究;引导女教职工树立自尊、自信、自主、自强精神,努力提高政治思想和文化业务素质,在教育、科研事业的改革中发挥主人翁作用;

4、做好评选先进、宣传先进的工作,组织女职工积极争创“巾帼示范文明岗”活动;

5、组织“三八”妇女节庆祝活动等适合女教职工的、富有吸引力的文娱活动;

6、经常听取女教职工的意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她们的心声,关心大龄青年的婚姻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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